北京市文化馆清明节廉洁提醒

时间: 2024-04-03 浏览数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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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花盛开香韵浓,和风细雨沁人心”。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单位氛围,北京市文化馆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住宿及其他事项。

 


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

 


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严禁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

 


严禁节日祭扫、餐饮活动中搞铺张浪费。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中心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清明时节话清明,廉洁提醒传清风。北京市文化馆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紧绷纪律之弦,严守清正廉洁本色,弘扬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