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二十届“群星奖”北京地区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合唱、广场舞初选入围作品的通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及《群星奖评奖办法》有关规定,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北京市文化馆开展了第二十届“群星奖”北京地区作品选拔工作。经选拔,形成了第二十届“群星奖”北京地区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合唱、广场舞初选入围作品名单。
现将第二十届“群星奖”北京地区初选入围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北京市第二十届“群星奖”参赛作品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文化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1号10层;
联系电话:010-62249621(刘老师、原老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