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十四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关于邀请参加第三十四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的函》及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十四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的通知》(津文旅公共〔2025〕3号),我馆将组织全市业余作者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通知下发,请各区确定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征稿各项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本区优秀作品参加评选,各区文化馆将作品统一报送到我馆,我馆将根据主办单位的报送要求统一向天津市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区报送最终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报送要求
每区报送作品不超过10篇(部)。将本区所有作者的单篇作品原件照片电子版和个人报名表电子版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bjqzwx@126.com。诗集样书报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甲1号 北京市文化馆,邮编100045。
项目负责人:杜染,联系电话13021055898
专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文化馆
2025年5月27日